临沂沂州实验学校学生管理制度
为了创建良好的教育环境,使全校学生健康成长,针对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以下规定:
一、进校制度
严格遵守作息时间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旷课。按时起床,因故不能到校或进教室的,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。
二、课堂制度
1.上课前应提前2-3分钟进入教室,准备好学习用品,静候上课。
2.上课时坐姿端正,专心听讲,积极思考,认真做好笔记。有问题时应举手,经老师允许后方可发问。
3.自习课不随便说话,乱下座位,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,自觉保持教室安静。
三、课间制度
1.课间要抓紧时间休息好,包括喝水、上厕所、 到教室外放松等等。
2.课间要保持教室、教学楼内安静,教学楼内应轻声慢步,不在教室里追逐打闹,不大声喧哗,不乱窜教室。
四、课间操制度
1.坚持上好二操(上、下午大课间操), 听从上操老师的安排。
2.上操时集合快、静、齐,听好体育老师或军体的口令,在指定地点参加活动。
3.没有特殊情况不能随意旷操,因病不能上操者须向班主任请示并通知体育教师。
五、卫生制度
1.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保持校园、教室内外整 洁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脏物,严禁从窗户扔杂物,垃圾要及时送到垃圾箱内。校园行走时不准吃食物。
2.各班每天值日同学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班级、卫生区、教室、走廊的清扫工作,做到卫生区内无死角,墙壁、地面、门窗干净无灰尘,黑板、讲台有专人负责,桌椅物品摆放有序。
3.要珍惜、爱护、保管好本班级的卫生工具,工具用完后要有序的摆放在教室后边,不能乱堆乱放。
六、仪表制度
1.校园内一律要穿校服,如有特殊情况,一律要向班主任请示,并上报政教处。
2.学生不得佩戴任何首饰,不留长指甲,不染指甲,男生不留长发,不染发,不留怪发型,女生不化妆,不烫发,不染发,女生长发应扎起,不准披发。
3.衣着要规范,不准挽裤腿,不系扣,不拉拉链,不允许穿拖鞋进入教室。
七、请销假制度
1.有事要向班主任请假,不得随意让其他同学代请或捎假。因事请假不能到校,应由家长电话通知学校或到校与班主任请假。
2.未经班主任准假,学生不得随意离开学校,否则发生问题后果自负。
八、学生交往制度
1.同学之间团结互助,互相尊重,正常 交往,使用礼貌用语。同学之间发生矛盾,各自多做自我 批评。不说脏话、粗话。有矛盾纠纷要通过老师和学校解决,严禁打架或纠集、指使他人打架斗殴,违者从重处罚。
2.男女同学交往,应落落大方,不早恋,不传递纸条。
九、尊师制度
1.尊敬老师,校园内见到老师要主动行礼或问好,对来宾要有礼貌,主动问好。
2.进办公室应先喊“报告”,允许后方可入内,不经老师允许,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室,翻动作业本、教具或其它用品。
3.向老师请教问题时应主动站立,请教后要向老师表示感谢。
4.在接受老师批评教育时,要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,不顶嘴,不冲撞老师,接受教育后,离开时应向老师鞠躬表示谢意。
十、爱护公物制度
1.各班级要按学校要求,自行保护好班 级的公用 设施,保护好门窗玻璃、定时开关,不准用脚踢门,开关门要轻推轻关。
2.保护好自己用的桌椅、板凳,不准在桌、凳上乱刻、乱贴、乱画。
3.节约用水,不得对着水龙头喝水、洗涮,用完后要随时关闭水龙头。
4.节约用电,要按学校规定时间开头电灯开关。
5.凡故意损坏公物者,除赔偿外,学校将根据情 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。
十一、安全制度
1.校园内严禁跑、跳、追逐打闹,走路时自动成行,走黄线以东。
2.教学楼内要轻声慢步,上、下楼梯不得快速,不能多人并行,不能勾肩搭背,拉手行走,不能说笑、打闹、大声喧哗等。
3.不得随意触摸校园内的电器设备和消防器材。
4.不攀爬树木和建筑物。
5.不将危害他人安全的器械、火种等危险物品带到学校,违者处罚。
6.体育课、活动课、间操要到指定地点活动,按照老师要求去做,要遵守纪律,保障安全。
7.上实验课、微机课时,要注意安全,不乱动实 验室、微机室中的电器、药品,违规操作者后果自负。
8.不到学生不适合的场所, 如“三厅一台”、网吧 等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场所。
9.未满12周岁不允许骑自行车,未满16周岁不允许骑电动车上学。
十二、集会制度
集会时要按时到场,做到保持安静,认真听讲。
以上各条,望全体学生认真遵守,违规者要记违纪一次,情节严重者,要按规定进行处分或处罚。
临沂沂州实验学校
2023年3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