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沂沂州实验学校教师行为规范
1.热爱党的教育事业,树立社会主义劳动态度,在热爱党、热爱社会主义及政治思想言行等方面应为学生作出榜样。
2.遵纪守法,具有新时代的道德风尚,做精神文明建设的表率,凡要求学生做到的,教师必须首先做到,凡要求学生不能做到的,自己绝不去做,处处事事以身作则,使言教身教相结合,成为学生的楷模。
3.加强师德修养,提高政治水平,充实业务能力,重视更新知识,扩大知识面,及时了解教育信息,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素质。
4.端正办学思想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
5.对学生一切工作都着眼于教育,立足于培养,带领学生逐步树立良好的校风、学风,使思想工作和教学相互渗透,逐步培养学生的自学、自理能力。
6.升旗、校会、家长会等,全体教师均须参加,以利于对学生共同配合教育。
7.全体教师要以学生守则、规范为标准,对学生统一要求,以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。
8.合理安排学生的课余生活,作业要适量,使学生各科在不同年级都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9.教师应按课程表上课,不能擅自随意改动,要按时下课以保证学生课间正常的活动。
10.教学工作应做到五认真(备课、上课、批改作业、辅导、考试)不搞形式主义,讲究教育效果。音、体、美等老师还应组织辅导学生开展课外文娱、体育、美术、科技制作等活动,搞好各类竞赛工作。
11.对后进生要树立以转变、提高为荣,嫌弃、放弃为疚的教育作风,要关心后进生、乐于辅导,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,导之以行。
12.对犯有过错的学生,教育要耐心,教师要做到冷静、耐心、客观,不做热处理,以促进学生有勇气改正错误。
13.教师平时要礼貌待人,谈吐文雅,衣着整洁,发型大方,举止文明,外表端正;教师办公室要保持窗明桌净,物品摆放有序,做到文明办公。
14.教师授课时不吸烟,不接听电话,不坐着讲课。
15.讲团结顾大局,相互尊重,取长补短,主动配合,相互关心。严于律己,宽以待人,共同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良好氛围。
16.服从工作分配,知难而进,勇挑重担。
17.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自觉做好考勤、考核工作,不迟到、早退,有事有病请假。
18.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,并做好记录。
19.对班内学生每学期至少家访一次,平时多与家长联系,促进家校合作。
20.不和家长拉关系、走后门、办私事以及一切有损教育尊严的事情。